呼叫中心系統的維護管理功能應能保證呼叫中心的正常運行,滿足企業管理指標的要求,具體要求如下:
設備維護功能:支持本地和遠程維護。接入設備應能為系統的硬件設備、系統資源、信令鏈路、時鐘和物理端口提供查詢、顯示、倒換、復位、隔離、阻塞和激活等維護控制手段;
數據管理功能:應能添加、刪除、修改、查詢、存儲、備份,對系統運行的各種數據進行恢復等管理和維護。在配置數據時,應檢查相關配置數據的合法性,以確保數據輸入的合法性和安全性;
告警管理功能:系統應能夠為不同級別的報警信息生成不同的聲光指示。報警系統可根據故障的嚴重程度進行分類。一般應至少分為兩類,即緊急報警和非緊急報警。應存儲至少3個月的歷史報警信息;
信號跟蹤功能:應提供連接跟蹤、信號跟蹤、接口跟蹤、消息解釋等功能;
權限管理功能:每個維護終端應能配置系統中的權限,包括維護終端的IP地址(不可重復使用)和維護終端的權限級別,以確保系統的安全;
過載控制功能:應能在系統或網絡過載時控制負載,限制某些方向的呼叫,或者自動逐級限制普通用戶的來電。系統過載控制由級完成;
企業呼叫中心的報警系統可能不包括外部聲光設備,也可能不具備完整的信息解讀能力。